2020年6月8日下午,中心副主任潘敏教授受中国海大国际法学术沙龙之邀做了“原住民在北极治理中的地位获得——以阿拉斯加原住民土地权利运动为中心的考察”的主题报告。国内170多名从事极地研究的学者、研究生参加了沙龙。
在报告中,潘敏教授结合其对北极原住民的一手资料及丰富实地调研经验,以原住民在北极治理中的地位获得为主线,阐述了北极原住民的具体情况,分析了阿拉斯加原住民的土地权利运动的发展过程,介绍了加拿大因纽特北极圈理事会(以下简称为ICC)的成立及北极理事会的成立,并对北极原住民在北极理事会、北极区域治理中举足轻重地位的成因给出了几点理由。
报告分为研究问题、北极原住民概况、阿拉斯加原住民的土地权利运动和阿拉斯加原住民与北极资源开采政策与理念四部分。
潘敏教授首先从问题引入,结合原住民组织在北极理事会中的地位谈起,简单介绍了原住民组织的权利,并对北极理事会宗旨与ICC宗旨进行了对比,得出了两者的相似之处:促进原住民福祉、保护北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等。之后为进一步解释在北极区域治理中北极原住民如何取得这样举足轻重的地位,潘敏教授采用了过程追踪/深描的研究方法,全面、细致地介绍了北极原住民中萨米人和因纽特人(爱斯基摩人)的具体情况。在谈及北欧萨米人时,潘敏教授结合其实地调研的经历及所拍摄的照片,形象生动地讲述了萨米人家和非萨米人家生活方式的不同;在提及因纽特人(爱斯基摩人)时,潘敏教授也结合其拍摄的众多照片,用幽默诙谐的方式讲述了因纽特人(爱斯基摩人)的生活特色及风俗习惯。
之后为进一步解释阿拉斯加原住民的土地权利运动,潘敏教授以时间发展为主线,从二战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原住民土地政策谈起,具体介绍了1867年《割让俄国北美领地的条约》、1884年《组织法》及1906年《阿拉斯加分配法案》中涉及原住民土地的相关内容,并认为1957年基奈半岛石油矿床的发现是阿拉斯加原住民的土地权利运动中的一个关键点。随后,1958年《阿拉斯加州法》一方面承认原住民主张的土地和资源,并且承诺保护原住民使用和占领的土地;但另一方面要求联邦政府转让土地给阿拉斯加州政府的内容成为了原住民抗议的“导火索”,引起了原住民的强烈不满,并向联邦政府申请“冻结土地”。1961年抗议开始,直到1966年联邦政府内政部下令才暂时“冻结了”将公共土地转让,1967年埃克森美孚和大西洋里奇菲尔德石油公司在北极北坡的普拉德霍湾发现了到目前为止阿拉斯加储藏量最为丰富的油田。1971年,《阿拉斯加原住民权利要求解决法案》签署成为法律,并将除留给原住民作为生计之用的部分土地之外的土地授予了一些阿拉斯加原住民地区公司和乡村公司,由此不断推动了出色的原住民精英在运动中成长起来,为后来争取原住民的自治运动、参与和制定本地区的资源开发政策、进一步将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带入到整个北极地区的治理中打下基础。
最后潘敏教授探讨阐述了阿拉斯加原住民与北极资源开采政策与理念,分析了石油开发及自然资源方面的治理理念,并认为因此推动的ICC成立后始终将制定北极地区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政策作为优先事项,但困于1980年前后北极地区还不具备成立跨区域制度的条件。直至1991年冷战的结束,为ICC提供了进入北极国际舞台重要的机会,之后1996年北极理事会成立时,ICC已有了如何最好管理北极地区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最完备的论述——可持续发展,并为我国更好的参与北极事务、增强北极地区话语权提出了几点实质性意见。